( 校办函〔2007〕28号)
校属各单位:
学校决定于2007年9月3日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国旗仪式,同时开展“五个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7年9月3日早7:00
二、地点:南、北校区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含居住在校外的),学工系统干部、班主任,全体学生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参加升国旗仪式人员分南北校区就近到升国旗地点参加升国旗仪式。
举行升国旗仪式后,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新学期第一次食堂早餐、上班及上课情况进行检查,请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升国旗仪式中层干部实行签到,如无特殊原因请按时参加,办公室将对缺席人员情况进行通报。遇雨将不集中进行升国旗仪式。
二○○七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升旗仪式△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