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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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雨湖区选民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选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于2007年7月1日——11月30日进行同步换届选举,届时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乡(镇)人大代表,组成新一届国家权力机关,区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依法治国,建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使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与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最直接体现。选民直接参与选举,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实践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因此,请您珍惜手中这份法律赋予的权利,珍惜挑选自己信任的人大代表的机会,不要将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和品行恶劣的人,以及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选为代表。2007年10月30日为雨湖区选举委员会确定的全区的选举日,凡在2007年10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1989年10月30日前出生)的公民,请于9月20日到10月10日期间主动到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并于选区公布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投上神圣的一票。逾期不登记或不参与投票者视为自动放弃自己的选举权。

 

    流动人口在本居住地居住两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登记、投票。

 

    我们深信,在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我区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湘潭市雨湖区选举委员会   

200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