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函〔2007〕42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3号)中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于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12月31日(星期一)的课。
请各单位、各学院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并于12月29日下午5:30前将值班安排表报至校办综合科。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