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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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学杂费缴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为了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学杂费收缴工作,我处现将学杂费收缴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收费场所:南、北校区分设收费点,南校区收费点:第一办公楼1106室,北校区收费点:第二办公楼1楼交流中心入口处民主党派会议室;

2、收费时间:218起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收费方式:现金,银行卡,银行批扣。银行批扣时间定在219中午(银行卡为工行卡或者银联卡)

4、收费情况名册下发日期:221,由收费科送达各学院,请学院按收费情况名册对已交清学杂费学生注册,并在名册上注册标注,报到注册完毕后请各学院按学校要求返还名册;

5221(含21日)后缴清学杂费的,凭专用缴款收据注册。

6、如有疑问请到第一办公楼1106室咨询(电话8291089)。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