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函〔2008〕6号)
校属各单位:
学校决定于2008年2月25日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国旗仪式,同时开展“五个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2月25日早7:00
二、地点:南、北校区和雨湖校区(北校区升国旗仪式地点:北校区新田径场)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含居住在校外的),学工系统干部、班主任,全体学生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分校区就近到升国旗地点参加升国旗仪式。
举行升国旗仪式后,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新学期第一次食堂早餐、上班及上课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各教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