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校属各单位:
“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湖南青年的最高荣誉,每年在全省各条战线共评选10名左右。根据湘团联〔2008〕2号文件和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报,最后学校再择优向团省委推荐1-2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条件
其申报人选必须是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应符合以下条件:(1)14周岁至40周岁(1967年5月-1994年5月出生)的中国青年;(2)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3)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长期或主要奋斗在企业、农村、学校、机关、科研院所、街道社区、解放军连队等基层单位及生产、教学、科研一线等基层岗位,扎实工作,创新奉献,事迹突出;(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推报要求
1、各单位要在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人,并填写第十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注意重点推报工作在第一线的先进青年典型。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日上午下班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请各单位及时将被推报人名单报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尹风雨,联系电话: 8290010,电子邮箱:hnkjdxtw@163.com)。
附件:第十届“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