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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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湘潭市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定于2008年3月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工作。请有流动人口的单位到校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并组织填写好有关表格、合同等材料,在2008年3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交校计生办。具体要求如下:

    一、女性流入(户口不在湘潭市区的):

    1、已婚育龄妇女(49岁以下)必须填写《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定位信息报告单》,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档案袋。各单位应收集并提供: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孕检证明及复印件;③《暂住证》复印件;④签定《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

    2、未婚女性必须填写《流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定位信息报告单》。各单位应收集并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男性流入(户口不在湘潭市区的):

    分别按男已婚、男未婚填写《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表》。

    三、校计生办、保卫处、桃源社区将联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如果出现问题将按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校计生办电话:8290473

 

 

 

                                                                       二○○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