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校属各单位:
请通知近年来未与学校签订读书协议的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含已毕业)于7月9日前到人事处师资科签订在职攻读学位协议或回校工作协议,以此做为教务处审核职称评审减免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