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
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是广大党员响应中组部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人民,体现先进性的光荣行为。做好“特殊党费”收据领取和发放工作,确保交纳了“特殊党费”的党员都能及时拿到收据,既对党员负责,也对上级党组织负责,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特殊党费”收据领取和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数额不论多少都要开具收据。其中,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特殊党费”的收据由中组部统一开具,由我部直接发放给党员本人;交纳1000元以下“特殊党费”的收据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开具,由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负责发放给党员本人。
二、请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在10月8日(星期三)之前凭校党委组织部当时开具的临时收据来我部换取正式收据;领取到正式收据后,要及时将收据发放给党员本人,并请党员本人在《“特殊党费”收据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发放完后,在10月17日(星期五)前将签好字的《“特殊党费”收据领取登记表》原件交我部存档,由我部交上级组织部门备案。
三、如有已经交纳了“特殊党费”而没有领取到收据的,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应认真调查核实,确属漏统、漏发的,要将情况及时报告我部,做到及时补统、补发,并做好解释工作。
中共必赢626net入口委员会组织部
200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