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关键岗位聘任申报的补充通知
作者:rsc
发布日期: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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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关键岗位聘任申报的
补充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度关键岗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由于科研处12月11日至13日有重要会议,因此11—13日请将申报表送教务处和研究生处认定,14—17日送科研处认定。
2、请各单位严格按人事处12月4日“关于2008年度关键岗位聘任申报的通知 ”中要求的申报程序进行申报。
3、申报条件经职能部门认定,在本单位公示并与本人见面后申报人必须在申报表上签字认可。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8.1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