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函〔2009〕6号)
校属各单位:
学校决定于2009年2月16日举行新学期第一次升国旗仪式,同时开展“五个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2月16日早上7:00
二、地点:南校区中心花坛、北校区新田径场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含居住在校外的),学工系统干部、班主任,全体学生。
四、要求: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升国旗仪式,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一)校领导和陪同检查“五个一”工作的中层干部参加升国旗仪式的地点另行通知。
(二)居住在南校区的中层干部到南校区参加升国旗仪式。
(三)居住在北校区的中层干部到北校区参加升国旗仪式。
(四)居住在南北校区以外的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层干部到南校区参加升国旗仪式。
(五)各教学院的中层干部、辅导员、班主任随相应学院学生一起到学生居住校区指定地点参加升国旗仪式。
(六)学生到居住校区指定地点参加升国旗仪式。
(七)升国旗仪式前,请党委组织部做好全体中层干部的签到工作。举行升国旗仪式后,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新学期第一次食堂早餐、上班及上课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各教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