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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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09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关于推荐2009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人事处于3月18日收到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湘教通[2009]93号)文件,根据该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

(一)推荐条件

    1、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初步明确主攻方向,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为校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8人,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到学校进行评选;教师人数超过100人的教学单位可推荐1至2人到学校进行评选。机关双肩挑人员到学科所在教学单位进行推荐。

二、选拔程序

    1、单位推荐

    3月27日前,个人到所在学院申请,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推荐到学校的推荐人选。单位需提供《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要求报盘或发送到zyhu@hnust.edu.cn)。推荐对象需提供《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五份)及近三年教学、科研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请于3月27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其它材料待学校确定人选,由人事处统一填写规范后交),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选

    4月3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议,确定培养对象推荐名单。

    3、材料上报

    4月8日前,学校确定的培养对象按“四、材料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向人事处师资科报送所有材料。4月9日人事处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五份。请到湖南教师网上下载(http://teacher.hnedu.cn/);

    2、学校为推荐人选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一式五份;

    3、推荐人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4、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均装订成一册)。

五、选拔要求

选拔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对待,择优推荐,做到政策、条件、对象三公开,推荐工作透明,确保按时做好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表格.rar

注:所有相关文件可到湖南省教师网http://teacher.hnedu.cn查看和下载,请申报者务必仔细阅读教育厅文件《关于推荐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湘教通[2009]93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