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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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办函〔2009〕17号)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暑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4日,9月5日、6日报到、缴费、注册,9月7日开始上课,需要补考的学生需提前一周到校参加考试。成人教育学生可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原则上为7月14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上班。任课教师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汇总、登记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后方能放假。7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和9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校内通勤车本学期正常运行至7月13日,下学期从8月31日起开始运行。

    (三)附校的休假日期和工作安排由本单位研究拟定,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四)后勤服务部门的放假日期由后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要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值班安排

    (一)暑假期间,学校在党办校办秘书科设立综合值班室(第一办公楼205室),由办公室牵头,各单位派人参加,主要职责为:① 接待外来业务人员,及时处理有关事宜;② 接收、传达上级或兄弟单位的电话通知;③ 处理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值班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④ 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依次传递值班室钥匙;⑤ 每天按时到收发室领取报刊杂志,并分发到校领导办公室;⑥ 每天打扫值班室卫生。值班电话为:58290011,58290113。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为58290110。

    (二)校属各单位均要安排人员值班,暑假期间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在校。雨湖校区暑假值班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安排落实。

    (三)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请各单位(部门)、学院于7月9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表(含联系方式)分别报送党办校办综合科和保卫处。

    三、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安排好暑假期间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院必须在放假前将学生考试成绩单寄发给学生家长,任课教师放假前必须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和送审,并将成绩打印上报教务处和相关学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各单位(部门)、各教学院要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积极做好集中整改落实工作;校庆办、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根据校庆工作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加班,认真做好校庆筹备的各项工作;教务处及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安排好下学期教学、科研计划;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教材、器材、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的供应和调配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切实做好2009年招生和新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按时、顺利入校;承担学科建设、重点科研项目、基建和维修等项目的单位和人员要合理安排好工作,以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对学生寝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认真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应注意防火和防盗,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三)后勤集团、水电通信中心、图书馆、医院等单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后勤保障(特别是供水供电等)工作,保证教职工的正常生活秩序。

2009年暑假综合值班安排表另行通知。

 

 

                                                                          二○○九年七月六日

关于暑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校办函〔2009〕1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