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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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庆国庆六十周年”教职工歌手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 周年,讴歌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讴歌伟大的党,讴歌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特举办“庆国庆六十周年”教职工歌手大赛。现就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晚上7:30

    二、比赛地点

    比赛地点:南校区俱乐部

    三、彩排时间

    2009年9月20日下午,具体时间请各单位与校工会联系。

    四、比赛要求

    (一)各分工会重视,组织好人员参赛;

    (二)伴奏带和光盘由各分工会准备,要求贴好歌名及次序,提前送音响台,需钢琴伴奏的单位自行安排伴奏人员;

    (三)各分工会组织观众40人,按指定位置就座,将指定位置坐满,不得中途退场;

    (四)能自觉遵守纪律,比赛期间无不文明行为;

    (五)参赛选手弃权的分工会不参评奖励。

    五、评分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取10分制评分的办法;

    (二)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得分为参赛者得分;

    (三)比赛采取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每次宣布5个单位参赛后的得分)。

    六、评分标准

    (一)演唱曲目必须围绕主题,内容健康;

    (二)演唱技巧(包括音色、音质、音准、台风及艺术欣赏性);

    (三)精神面貌(包括服装、舞美、表现力、感染力等);

    (四)自创曲、词者酌情加分。

    七、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三等奖八名。凡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按300、200、100发给奖金;参赛歌手每人发给参赛奖50元。

    (二)为使歌手大赛取得圆满成功,特设优秀组织奖,奖金400元。

 

 

 

 

                                       200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