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及时更新、准确掌握我校干部(教师)基本信息和学历学位情况,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今年干部人事档案迎评工作安排(迎评工作方案已由校办转发各单位),经组织、人事、档案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商,决定组织干部(教师)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登记表》和《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呈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对象:在职的全体干部(教师),包括由学校派出进修、学习的干部(教师)。
2、信息认证部门:人事处、组织部、档案馆。
3、表格上交时间:7月8日之前。
4、表格上交方式: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综合科长)收齐本单位干部(教师)表格,签字、盖章,统一交人事处师资科阳锋同志。
5、干部(教师)中获取了新的学历学位需要认证的,由干部(教师)本人送新的学历学位原件到师资科认证(学历学位没有变化的只需填表,不需要提供原件认证)。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组 织 部
档 案 馆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