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学校决定于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 6月6日(星期一,端午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原定于6月4日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停课一天。
请各单位、各教学院做好假期值班与安全稳定工作。
党办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