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湘潭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2011年度全市学法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干部、教职工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除厅级校领导以外的全体干部、教职工。
二、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1读本》为主要内容,重点是法治理念和新制定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及其他专业法律法规的考试内容。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12月27日下午(星期二)3:30-5:30,其中,中层干部(实职)在第五教学楼2-1教室进行,其他干部、教职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实行集中开卷形式,时量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考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并提前通知到参考人员,确保应考尽考。请各单位在27日上午11:00前将参考人数、考试地点等信息报送到普法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李洪华,联系电话:58291146),并领取普法读本和试卷。
2、严格考试纪律。坚决防止请人代考或代做试卷的情况,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市依法治市办和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巡考。
3、及时总结通报。考试参考情况和成绩,考试结束后将统一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单位和个人学法考试情况,学校将通过一定形式予以通报。
普法办公室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