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校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教人司[2009]179号)函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拟任岗位
在教育部内各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省属高等院校选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一秘及以下外交官后备干部人选。
在部分省属高等院校选拔上述岗位中非英语语种后备干部人选。
二、选拔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并熟悉教育和外交工作,对国家外交和教育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行政和外事工作经验。
3、组织纪律性强,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
4、语言与专业要求:
①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希伯莱语、丹麦语和瑞典语等语种专业人选;
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英语语种专业人选,要求是外事干部;
③其他专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和教育研究类专业人选,要求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且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语种不限。
5、身体健康,相貌端庄,掌握机动车驾驶技术,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同时具备中共党员有行政(包括驻外)工作经验等条件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但不超过50周岁。
三、选拔程序、组织要求待报名时详见《关于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教人司[2009]179号)。
四、请各单位于2009年6月18日前将推荐名单及《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可复印使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8290213 联系人: 胡老师
人 事 处
2009年6月16日
附件:驻外人才选拔表.doc